子女抚养权是指对离异夫妻所生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监护权、探视权等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需要法院根据情况进行判决。
一般来说,子女抚养权判决的地点应该是孩子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具体执行的是民事案件,它是家事审判的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无法就子女抚养、监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实际情况判决。
此外,如果离婚双方居住在不同的地区,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则会由子女生活所在地或就近原则的法院进行,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生活与健康发展。
总之,子女抚养权判决是很重要的家事审判,并且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维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尽量减少其心理、经济上的伤害。因此,夫妻双方应该在离婚前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尽量避免子女成为大人之间的挑战点和打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