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协议书并不等同于离婚证,因为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
首先,法院调解协议书是一种协议,其主要作用是调解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达成和解和共识。这份协议书包含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等,具体内容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而异。调解协议书内容得到法院认可并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而离婚证则是一种证明,其主要作用是证实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具体内容包括离婚时间、离婚方式、离婚原因等。离婚证是由民政部门出具,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文件。
因此,可以看出法院调解协议书和离婚证在性质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虽然调解协议书只是一份协议,但在离婚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分产分财、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而离婚证则是一份证明,用于证实夫妻已经离婚。两者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作用和性质不同,不能相互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