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家庭法中,变更抚养权必须通过法院裁决进行。变更抚养权必须有特殊的情况才会被考虑,例如一个父母已经去世、一个父母已经失去监护能力、或者一个父母已经不适合抚养孩子。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如果一个父母得到抚养权后,他/她不能够适当地照顾孩子,也可能会有必要变更抚养权。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情况:
1. 孩子的安全受到威胁:如果孩子的安全遭到威胁,例如被虐待或遭受家庭暴力,这时,另一个父母可能会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一个父母涉嫌虐待孩子,该父母将可能失去抚养权。
2. 父母的监护能力:另一种情况是,另一个父母有证据证明原来掌管抚养权的父母不能够适当地照顾孩子。例如,如果父母因为生活陷入落魄,不能够给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这时候可能会被考虑变更抚养权。
3. 与孩子的亲密程度:如果一个父母长时间不与孩子保持联系,很可能会丧失抚养权。这可能会发生在离婚后,两个父母都有权看护孩子时,其中一个父母可以通过与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来赚取更多的信任和亲密感。如果一方父母完全忽视孩子,另一个父母可以寻求法院支持来变更抚养权。
综上所述,变更抚养权是一个需要经过法院裁决来解决的问题。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孩子的安全或者监护能力以及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变更抚养权必须经过全面客观的考虑,以确保最终结果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