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为解决婚姻中出现的问题而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姓氏变更的内容,那么在一定的法律规定下,离婚协议书的姓氏变更是有效的。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结束后,原姓氏恢复或者变更姓氏的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姓氏变更要求时需要提供有关的材料,并且姓氏变更应当保证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就姓氏变更进行了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个约定是有效的。
其次,在实践中,有一些案例也证明了离婚协议书中姓氏变更是有效的。例如,2016年,一对夫妇离婚后,女方要求将婚前姓氏恢复,但男方不同意。最终,双方根据协议达成了一致,女方被允许恢复原姓。这个案例就显示了离婚协议书中的姓氏变更如果是自愿达成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中的姓氏变更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能有任何强迫、威胁等行为。此外,离婚协议书中的姓氏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合来看,离婚协议书中的姓氏变更如果是自愿达成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