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拆迁安置房的继承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根据《山东省城镇住房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拆迁人在拆迁安置房住房计划年限内去世,其继承人可申请继承住房。然而,继承人需要向拆迁安置单位缴纳一定的继承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对于城镇户,继承费用按继承人年龄和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计算。继承人年龄在60岁及以下的,继承费用为4.5万元/套;继承人年龄在61~65岁的,继承费用为3.5万元/套;继承人年龄在66岁及以上的,继承费用为2.5万元/套。而对于农村户,继承费用按照房屋面积计算,继承人需要支付150元/平方米的继承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拆迁安置单位缴纳继承费用,否则将会被取消继承权利。同时,如果拆迁安置房涉及到贷款,继承人需要自行承担相关贷款,并向相关银行申请过户手续。
总之,在山东省,拆迁安置房的继承需要缴纳一定的继承费用。继承人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手续,方可获得住房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