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经营性转让、出租、抵押、拆分、合并、减少面积或者用途等行为。因此,农村宅基地不可以招拍挂。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住房和生产生活的基地,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在地。其性质和用途不同于城市土地,不具备商业性和交易性,故不能通过招拍挂等市场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此外,如果农村宅基地被挂牌拍卖,可能导致土地低效利用,严重损害农民利益,进一步加剧城乡差距。
然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赠与、继承、转移等合法方式的变更。例如,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予其现有宅基地上的其他农户,并且要符合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的转让条件和程序。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产和生活意义。在土地管理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监管,避免利益冲突,保障农民权益和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