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婚后,若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其中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拥有一定的权利。
首先,他们有权与孩子保持联系。电话、邮件、短信、社交媒体等各种媒介都可以用来保持联系,尽力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同时,可以与抚养孩子的父母就孩子的教育、健康、生活等各个方面交流和协商,发挥参与和监督的角色。
其次,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还可以申请探望孩子的权利。在法院裁决中,通常会规定一定的探望时间和方式。如果孩子的抚养人试图剥夺探望权,可申请司法救助,让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第三,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有义务支付赡养费。为了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按照自己的能力支付一定比例的赡养费。赡养费的数额通常由法院判定,纳入抚养人的居住地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标准,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虽然在生活中可能会感到失落和不平衡,但仍然有很多权力和义务,要尽力为孩子提供支持和关爱,共同维护孩子的健康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