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用于居住和生产劳动,不得转让和抵押。因此,农村宅基地建商住楼不符合宅基地的用途性质,也不符合其规划用地的性质。此外,用于商住类建筑的用地,必须是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为商住的合法用地,而非农村宅基地。
另外,商住楼通常是商业性质或企业性质的建筑,商业性质的建筑需要符合休闲娱乐、购物等商业活动的需求,企业性质的建筑需要符合办公、生产等工作场所的要求。而且,商住楼的建设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例如《城市规划法》、《建筑法》等。因此,建设商住楼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管理程序。
建设商住楼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充分考虑地域环境、社会经济、交通出行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农村宅基地建设商住楼,可能会导致周边环境恶化、噪声污染增大等问题,也容易引发农民闲置宅基地流转等不良影响。因此,建议针对农村宅基地,更加注重其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完善,提升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