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财产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利益。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挪用公款都是不能容忍的。因此,如果一个人挪用了公款,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一万元,如果其能立即将这笔钱归还,是不能免责的。因为挪用公款的罪行并不是指把钱拿到手就可以了,而是指违背法律规定,将本应由公共财产承担负担的支出转嫁到自己身上,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因此,即使是归还了被挪用的公款,行为本身仍然构成犯罪。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犯罪行为的情节,法院可能会对犯罪者做出不同的判决。如果犯罪者愿意积极认罪,认真悔过,且挪用金额较小,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裁决,可能会减轻处罚。不过,这取决于法院的判断,同时惠及于公民妥善归还公款的良好意志。
总之,挪用公款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无论挪用金额多少,都不应轻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公共财产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支配和使用。只有遵守法律和道德,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