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在国家机关、企业还是社会团体中,都是不允许存在的。作为公职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如果无视国家法律,将公款挪用到与公务无关的目的上,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形象和信誉。
一旦发现曾经挪用公款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个人生活中,都应该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只有这样做,才能得到更好的妥善处理,避免例外出现。而挪用公款归还的越早,则越有可能减少不良影响和后果。
一般来说,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小,且能主动认错、主动退款,也许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将依然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但如果涉及的金额很大,或者恶意情节严重,很可能会导致公诉或者判刑。因为国家对于挪用公款这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一旦暴露了,就必须追责到底,以起到震慑作用。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非法行为,即使被当事人主动退还,仍然需要担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生活和工作中,必须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