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行使职务上的权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滥用职权、职务上行使的权力侵吞、挪用、私分、侵占、截留或使用公款等违法行为。挪用公款一般是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员所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性,应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其构成要件包括:挪用公款、公物、公文,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职务侵占罪属于盗窃罪的一种,是指在职务活动中侵占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挪用公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贪污罪。
挪用公款是破坏了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和廉洁性,会对政府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破坏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因此,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被视为刑事犯罪,进行追究和惩处。
总之,挪用公款应当属于刑事案件,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给予法律惩处,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