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而听从领导的指示并不是合法的理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挪用公款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不得以听从领导指示为由而豁免惩罚。
首先,在中国,挪用公款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行为。财经纪律是国家制定的一些针对财务管理的规章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一系列财务规定。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都有权对其进行指责和惩罚。因此,领导的指示并不能作为挪用公款的合法理由。
其次,挪用公款不仅违法,而且会对公共财产和社会利益产生严重影响。挪用公款会损害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阻碍正常的政府职能运转,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一旦挪用公款被揭露,不仅会影响个人形象,而且还会影响整个单位甚至社会的声誉。
最后,挪用公款的后果是严重的,并且不会因为听从领导的指示而豁免责任。一旦公款挪用被发现,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不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最终面临刑事责任。因此,听从领导指示挪用公款是不可取的。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听从领导指示并不能作为合法的理由。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保持清明正直,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社会公众谋福利,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