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是一种以公证形式记录双方离婚协议的做法,公证员会对协议中的财产分配、债务解决、抚养权、探视权等条款进行审核,并对协议签署双方的真实意愿予以确认,使离婚协议更具法律效力,更有法律保障性。那么,离婚协议财产公证具体是否有效呢?
首先,在我国,离婚协议本身就是法律文件,具备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离婚程序将由法院来进行处理,并制定离婚判决书作为法律调解的结果。而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则可以根据协议中的约定直接办理户口迁移、物业过户、财产分割等手续。因此,即便没有公证的情况下,只要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真实意愿,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其次,离婚协议财产公证具有加强凭证、历史性记录和争议解决的作用。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会向双方逐一确认协议内容,并记录下双方的实际意愿和签署时间,这些记录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以后的财产争议中,公证书可以作为双方财产分配协议的重要凭证,起到明确事实、确定真相的作用。此外,离婚协议财产公证还可以防止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反悔、修改协议,保证双方离婚协议的历史记录完整、真实。
总之,在我国离婚程序中,公证并不是必须的,离婚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一些分割较为复杂的财产、担心对方反悔的情况,建议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公证,将离婚协议记录下来,增强离婚协议有力的凭证,便于日后解决纠纷,保证每个人的利益受到合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