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房及生计用地,是农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家庭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农村土地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宅基地应该属于婚内财产。
婚内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自然增值、收益及其所转化的财产。因此,如果农村宅基地是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共同取得的,则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内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宅基地是一方在婚前取得的,且在婚前就已经存在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内财产。此外,如果宅基地在婚姻关系中发生转让、赠与等行为,就需要按照法律和协议进行分割,如夫妻自行协议分割,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分割。
总之,农村宅基地属于婚内财产,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遵循法律和协议的规定。对于宅基地的分割和处理,夫妻需要进行合理协商,防止出现利益纠纷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