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慰藉金、赡养等方面达成的一项协议,它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关于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管辖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管辖权。管辖权是指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律管辖范围”,即人民法院有处理某一种类或某一案件的权力。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包括专属管辖权和普通管辖权两种。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夫妻离婚的管辖原则。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常住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特别情况下,按照诉讼的合理性与便利性原则,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我们需要思考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管辖的合法性。在法律的规定下,离婚协议可以约定财产的划分、子女的抚养、探视等事项,但是离婚协议约定的管辖权是否合法呢?笔者认为可以。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制定公正合理的协议,包括管辖范围。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精神,而且有一定依据和合证,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若离婚协议约定的管辖范围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则视为无效。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离婚协议约定的管辖不是绝对合法的,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调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为此,在制定离婚协议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原告、被告、证据、财产所在地等因素,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纷争。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自愿协商的形式,离婚协议约定的管辖范围取决于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