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侵占或者非法占有国家或者集体的资金或其他财物,以及把公款用于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开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么,挪用公款归还一部分的判决如何?
一方面,如果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只是挪用了一部分的公款,并且愿意将所挪用的公款归还,那么其处罚还是可能相对轻一些。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减轻他们的刑罚,甚至缓刑或者是免除他们的刑罚,以鼓励他们进行积极的悔过和改正。
另一方面,挪用公款是破坏了国家财产制度的犯罪行为,因此也需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如果所挪用的公款数量较大,并且其侵占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那么其判决也会相对严厉。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归还一部分的判决,需要考虑到其所涉及到的公款金额、挪用的性质、归还的意愿以及其后续犯罪的可能性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才能做出一个全面、公正的判决。同时,也需要加强国家的监管与制度建设,以预防这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