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确立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离婚后的生活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按手印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确认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后,再签署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因病或残疾无法签字,可以由其亲属代签,但必须有公证机构出具的代理公证书。而手印则是一种不正式的签字方式,只有在公证机构出具的代理公证书上,由代理人按手印并有证明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才被认可为有效的代理签字。
因此,对于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双方一般需要用自己的亲笔签名,在签名下方注明姓名、日期等信息,并经过公证机构的确认后才能生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某一方身体残疾或无法签字,可以由其亲属代为签字并按手印,但必须经过公证机构确认。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出现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便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