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财产,而且还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职务信任。因此,对挪用公款者的惩罚必须是严厉的,以起到震慑作用。一般情况下,对挪用公款80万的判决如下:
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贪污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出于个人贪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中非法占有国家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因此,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
其次,对于金额80万的挪用公款,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属于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被告人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款。
最后,为了让公职人员知道挪用公款的严重性,对于挪用公款的判决必须不能过轻。除了刑事赔偿外,应该还要对被告人的行政职务作出相应处罚,以维护国家权威和公务员职业操守。
综上所述,对于挪用公款80万的罪犯,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同时剥夺其政治权利和行政职务。这样才能起到最好的威慑效果,使公职人员牢记职业操守,勤勉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