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自用住宅和生活建设用地,是农村居民基本的生产经营和生活安置场所,是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因此,宅基地的房产性质是农村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指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和资产。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属于集体,而非个人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则属于农村居民,可以使用、收益、转让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租赁。但是,这种使用权只限于自住和生产自用,不得用于经营面向市场的商业活动。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共有财产,不同于城市房屋产权的私有化。农村宅基地比较特殊,其管理方式也有些不同,不一定适用于普通财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也在不断变化中,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来保障其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