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空白协议是指在拆迁进行过程中,拆迁办向拆迁户发放的一种协议,该协议并未填写任何拆迁信息,拆迁户需要自己填写签字确认,并在协议上盖上拇指印。但在后续的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可能面临拒绝赔偿或者赔偿款项不足的局面,此时如何证明拆迁协议的真实性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可通过拆迁前后的建筑物及土地的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来证明拆迁户确实是该房屋、土地的合法所有人或使用人,拥有拆迁赔偿的资格。
其次,拆迁户可以通过提供与拆迁协议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该协议为真实有效的协议,如在签字确认时拆迁办工作人员的出席证明、拆迁现场的照片、签字确认前后的通知书等证据。
再次,可以从社会公共资源中寻求帮助。例如,拆迁办可能存在相关记录、证据和照片等,可以通过法庭传唤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并让其出庭提供证词来证明拆迁协议的真实性。
总之,拆迁户应尽可能收集与拆迁协议相关的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以最大化。在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自行处理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律师代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