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罪名是“单位非法侵占公共财物罪”或“单位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单位非法侵占公共财物罪指的是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应当以非法侵占公共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挪用公款罪则指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以虚构、夸大的名义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用或者挪用公款的行为,超过一定数额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挪用公款100万的情况,如果被定性为单位非法侵占公共财物罪,则在法律上属于重大案件。根据刑法规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具体定罪量刑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具体裁定。如果被定罪为单位挪用公款罪,那么虽然罚款不高,但监禁刑期较长,符合有期徒刑刑罚标准的最低刑期为三年,最高刑期20年。
总之,无论是单位非法侵占公共财物罪还是单位挪用公款罪,对于挪用公款罪行为必须要严厉打击,以保证政府和公众的资金安全,树立起不敢触犯法律的良好风气。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才能达到威慑和警示的效果,从而让挪用公款的事情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