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并没有法定的权力协商离婚协议,因为离婚涉及个人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依法进行协商处理。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体的协议内容需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制定,必须合法、公正、公平。
在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中,离婚咨询会是非常必要的,一些公安局、法院等机构都开展了离婚咨询工作,帮助离婚的夫妻了解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制定合理的离婚协议。
当然,离婚协议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在协商的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但是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就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调解和判决,协议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才能生效。
总之,离婚涉及多方面的利益,需要慎重考虑,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尽可能达成双方共识,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在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中提供适当的服务和法律指导,但并不具备协商、调解与判决的法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