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分配通常是按家庭人口来计算的,女儿在这个计算中是当然要算上的,因为女儿是家庭中的一员,人口数量也要计算在内。具体的分配方式根据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女儿与儿子在分配宅基地时应该是平等的。
在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家庭的重要财产,因为这是家庭居住和种植作物的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的分配应当保障所有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而女儿也应当被视为家庭的一部分,应当享有她应有的权益。因此,在宅基地的分配中,女儿应当得到同等的对待,不应当因为性别而受到歧视。
除此之外,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妇女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全社会都在致力于推动妇女儿童的发展和保障其权益。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女儿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益也逐渐得到了提高和重视。因此,在宅基地的分配中,女儿的权益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障,不能因为过去的传统观念而对女儿不公平对待。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中,女儿的份额是应当被纳入统一考虑的,这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当保障每个家庭成员的平等权益,真正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