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意见的书面文件,它记录了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感情赔偿等方面的协议,有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那么,离婚后离婚协议要不要去公证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并不必须经过公证。但是,建议夫妻双方将协议去公证,以便于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首先,公证可以加强离婚协议的效力。公证机构是国家授权的机构,公证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会对协议进行认真审核和证明,使协议变得更加权威和合法,避免未经授权的协议出现。
其次,公证可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严谨性。公证员会对离婚协议进行逐点审核,确保协议的内容、签字、盖章等都是真实有效的,避免双方因为各种原因而去变更协议等纠纷。
最后,公证可以方便双方在日后的法律诉讼中使用。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双方很难在争议中展示相关证明,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而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依靠公证书面证明在司法程序中维权。
总之,离婚协议去不去公证是夫妻双方的自由选择,但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并将公证书妥善保管,以备将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