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是二手房。它们是政府为了完成城市规划、进行市政设施建设等需要而拆除旧房屋后翻新或者新建的住房,用于置换原来被拆除的居民的住房,也就是替代房屋。
与二手房不同,拆迁安置房是经过政府的计划、施工和验收,并且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不允许个人进行交易,因此不存在二手房这个概念。
拆迁安置房建设是为了保障受拆迁影响的居民的住房需求,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权利,使他们可以和谐的和原有社区一起居住。拆迁安置房通常与原有的住宅区域相接,且交通、医院、学校等设施齐全,更有利于居民的生活。
此外,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标准相对较高,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保证了建筑质量和安全性,使受益居民更加放心。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并不是二手房,它们是政府为了执行政策而建设的住房,具有公益性质,居民可以放心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