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改造和城市规划中,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和公共利益所需要拆除的旧房屋,而为房屋拥有人提供一种公益性质的安置住房,以作为提供基本的住房条件的安置措施。这些房屋的性质通常是政府供给,用于安置被拆迁户的房屋,它具有一定的限制性质。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国家,居住权由拆迁户享有。拆迁户可以用拆迁安置房代替被拆迁的原住房屋,但是不能转让,只能自用。从使用年限上来看,一般有30年、50年、70年等不同期限的限制,住房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房屋将自动归还国家。
对于拆迁户而言,拆迁安置房存在着许多优点。首先,拆迁安置房通常位于城市的主要地区,交通便利,生活便捷,比原先的居住环境更加舒适。其次,拆迁安置房的房屋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相对较好。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价格也通常比市场价低,对于许多拆迁户而言,拆迁安置房可以帮助其缓解住房压力。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一种具有公益性质的住房,通过提供安置住房来保障拆迁户基本住房需求,并为城市改造提供基础保障。同时,拆迁安置房具有其自身的性质和限制,需要拆迁户在使用时进行严格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