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违背了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会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所挪用的公款。追回被挪用的公款是一个重要的步骤。
首先,需要进行调查和取证。调查可以包括审核会计记录、查阅银行账单和进行面对面的讯问。取证可以供法院使用,以建立清晰的案情。
其次,将证据交给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可以对挪用公款的会计提起刑事诉讼,以追究其责任。同时,法院可以下令暂时冻结被挪用的公款和财产,以防止其被挪用者转移和消耗。
第三,追回被挪用的公款。一般来说,追回被挪用的公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赔偿,将已挪用的公款还回原来的单位。另一种是用追加的财产赔偿款替代挪用的公款。
最后,还需要对挪用公款的会计进行惩罚。这个惩罚可能是罚款、监禁,甚至从事会计工作的永久禁止等等。通过对会计的惩罚,使社会上的其它人不敢轻视公款。
总之,追回被挪用的公款需要一系列的严密的步骤,包括调查、取证、起诉、追回及惩罚等。只有依法依规进行,才能保证公款的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