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具体刑期的判断因案件情况而异,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挪用公款的数额:涉及的金额越大,其犯罪性质越严重,刑期也相应增加。
2.挪用公款的用途和情节:如果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挪用公款,情节恶劣,刑期较长。但如果是为了民生工程等公益性项目而挪用公款,能够弥补损失,刑期相对较短。
3.是否主动交代、认罪悔罪等情节:有主动交代、认罪悔罪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减轻刑罚的法律规定,适当减轻刑期。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挪用公款两千万的犯罪只能被定性为“特别严重”,按照刑法规定其最高刑期可达到无期徒刑,但是在实际判决过程中,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自愿退赃等。然而,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