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不以离婚协议为准。虽然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它不能完全取代法院判决。离婚协议的作用是为双方确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提供参考,但是这些问题不一定能被离婚协议所解决。
首先,离婚协议只涵盖了双方之间的协议,但因为离婚关系涉及到家庭财产、抚养子女等多方面问题,所以在离婚协议中无法对所有问题做出完整的解决。
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离婚后应该合理分配财产、合理抚养子女等,而离婚协议中的具体内容可能与法律规定不符合,因而法院也就不能完全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来做出判决。
另外,离婚协议可能是在不平等的情况下达成的,这就容易导致一方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没有充分考虑到一方的实际情况,法院就不能完全按照离婚协议来做出判决。
最后,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虽然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如果有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或者协议内容存在瑕疵,那么也就不能完全按照离婚协议来做出判决。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它不能完全取代法院判决。离婚协议只能作为离婚案件的参考,具体的判决还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