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未婚生子另一方是否有抚养权,主要是依据《婚姻法》和《未婚妊娠及其法律规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已婚双方共同拥有子女的抚养权。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只有母亲可以被视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没有抚养权。这一规定是因为,未婚生子的父亲在法律上无法与孩子建立合法的父子关系,因此不能分享抚养权。
然而,《未婚妊娠及其法律规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则给出了一个更具体的处理方式。根据该决定,如果孩子的父亲在出生前就已明确表示希望承担抚养责任并进行实际行动,比如提供生活物资、参与教育和生活等,则法律上可以认定他具有部分的抚养权,并且可以参与抚养孩子。但是,在判断孩子父亲是否具有抚养权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母亲和父亲应通过协商或者司法程序来确定各自的抚养权。
总体而言,未婚生子另一方是否有抚养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实际的抚养行为、是否愿意承担抚养责任以及是否合法的亲子鉴定等。无论如何,孩子的利益应当始终放在首位,母亲和父亲应该协商和解决抚养问题,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最好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