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所作的书面规定,是离婚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在离婚协议上盖章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其中印章的盖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通行习惯。
在国内的很多地区,离婚协议的盖章主要分为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在离婚协议的最后一页留出足够的空白,然后在空白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签字,并且由双方当事人的代表(分别为律师或公证人)进行盖章。通常情况下,律师或公证人的印章应当盖在当事人签字的下方,并且印章上应当注明印章的名称和登记编号等信息。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地区的离婚协议需要在律师或公证人的印章下方再盖专门的印章,例如司法局或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以增加离婚协议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不同地区的规定略有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印章的盖放应当妥善规范,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是一项非常关键的法律文书,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应当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