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动迁的安置房通常是由当地政府或者开发商按照规定建造出来的住房,旨在让动迁户能够有一个新的住所,使得其不因动迁而失去居住权利。在这些安置房的房产证上,一般都会注明它是为动迁户准备的,但并不是所有安置房都会有独立的房产证。
事实上,在农村宅基地动迁的安置房中,有些是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模式进行建造的,这类房屋的使用权是由政府或社区进行统一管理的,动迁户不可能获得这类房屋的独立产权。而另一些安置房则可能会出售给动迁户或其他人,这类安置房会有独立的产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有房产证,动迁户们也必须遵守所在地的规定和要求,如未来不得随意出售或出租房屋等。此外,对于那些没有独立产权的安置房,动迁户们需要缴纳一定的租金,才能够获得住宿权利。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动迁的安置房是否有房本,与其建造方式、获得方式以及地方政策有关。建议动迁户要在房屋获得之前充分了解当地的规定和政策,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