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分割,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目前,一些农村宅基地上已存在两户居民,却只有一栋房屋,这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1. 合法居住且家庭关系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达成共用一栋房屋的共同居住方式。例如,拆开成两个独立的房间,或者规划两个独立的卫生间等,以方便两家居住。
2. 不良的家庭关系或居住条件不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进行宅基地分割。具体要按照《宅基地条例》和当地规定的程序办理,如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土地拆成两个土地使用证,并在有关部门备案。
3. 对于已经超出规模或存在规划空间限制的宅基地,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整治,例如要求房屋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宅基地规定的面积;禁止扩建、乱搭乱建等。
总之,处理农村宅基地上两户一房的问题,要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从长远、全面的角度思考,积极推进宅基地规划、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完善,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土地和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