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拆迁安置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使用。
首先,宅基地是指土地利用权,是农村居民在农村土地上居住和建房的法定权利,是一个基础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利,具有永久性和不可转让性。宅基地可以用于农村居民家庭居住、耕种、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出租或转让,但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与宅基地不同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建设、改造等需要,政府对城市居民原有住房进行拆迁,然后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被拆迁居民安置的住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措施。拆迁安置房可以是商品房、廉租房或公租房等形式,由政府或开发商提供。
所以,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在农村土地上的基础权利,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拆迁安置房则是城市建设与改造的产物,政府提供的保障措施之一,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