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通过权属登记,明确和确认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所有人及其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的过程。它的目的是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宅权益和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侵占和滥用、浪费宅基地资源,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有合法居住资格的宅地,是家庭生产生活的基本场所。《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设施(如围墙、院落、车棚等)属于土地权的范畴,即土地权和建筑权、构筑物权等构成不可分割的权利关系,宅基地确权应当包括以上权利的明确确认。
从实现的角度来说,宅基地确权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确认宅基地的范围和用途。宅基地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符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且不得用于非法行为或其他违法用途。
第二,确认宅基地的所有人和权利。宅基地所有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如继承、赠与、购买、划拨等。确权时应当检查证明材料,对农村宅基地的不动产权属进行登记。同时还应当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利。
第三,确认宅基地的权属。权属确认是指在宅基地权利范围内,确认宅基地的合法所有人,同时确认其他权利的持有者,如抵押、租赁、转让等。
第四,确认宅基地的基础设施。宅基地基础设施是指供水、供电、排水、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确权时需要对这些设施进行确认,以保障宅基地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总之,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涣散土地资源的集中利用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