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终止婚姻关系时通过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合法的法律文件,其具备法律效益。下面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说明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效益的原因:
1.依法订立
离婚协议书的具备法律效益,首先是因为它是依法订立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需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包括离婚的具体事项如抚养孩子、财产分配、债务清偿等,协议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受到签署双方自由意志的确认,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民事行为的效力
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效益的原因之二是因为它是一种民事行为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由于离婚协议书包含了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内容,受到签署双方自由意志的确认,因此具有民事行为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生效后,抚养问题、财产分配、债务清偿等所有事项都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具有法律效力。
3.司法认可
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效益的原因之三是因为它可以得到司法认可。离婚协议书是经过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其内容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规定,那么司法机关将予以认可并批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一旦得到生效认可,具有与法定离婚程序相同的法律效果。一些具有重要性的离婚协议书,如涉及债务清偿、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的,更需要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为离婚双方提供了保障,也让法律效力更加稳定和可靠。
在总体上,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备法律效益。它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协议书生效,其中的各项约定,都会被法律所认可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