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被抢并不属于挪用公款,而是属于公款被盗,也就是犯罪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公务人员将公款用于不正当的用途或私人使用,或是将公款占为己有或滥用公权力牟取不义之财。
公款被抢是指公共财产遭受不法分子破坏,造成国家或集体财产的严重损失。如果公款被抢后,因无法追回而成为了公共基金的一部分,这并不能算作挪用公款。因为挪用公款需要明确的目的和使用方式,而被抢后的公款完全是遭受了外部破坏的财产。
当然,作为公务人员,我们提倡遵守公共财产管理规定,尽可能地预防和减少公共财产被损失的情况。否则,我们将会对公共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损害社会公平和公正,从而损害公民的利益和权益。
总之,公款被抢和挪用公款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是公权力和行为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只有我们提高自身素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制定公共财产管理方式,才可以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