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无论挪用的数额多少,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挪用公款是指非法侵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等公共资源的行为。采取的方式可以是拿走现金、转账、支票等形式,但都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在刑法中,对“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界定是:数额较大,是指挪用的公款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数额巨大,是指挪用的公款在一百万元以上。
所以,挪用公款一万多元,虽然不算数额巨大,但也不少。根据刑法之规定,情况不同应当区别对待,自然对于一个挪用了公款一万多元的人应当还是受到惩罚的。这既是对于公款的严格管理,也是对于这样的行为的坚定制止。
当然,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在判决时并不是简单地看数额大小,还要看情况的危害性、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生活背景等等因素。判决时还需将这些因素综合考虑,综合判断罪行的严重程度,才能得出合理的判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