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的问题,因此需要给予严厉的惩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挪用公款属于犯罪集团或者犯罪组织的行为,其刑罚将被加重。
首先,共同挪用公款属于公务员滥用职权、背信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因此其罪名应当定为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而具体的刑罚则要根据犯罪的情节、犯罪人数、涉及公款数额等因素进行考虑。
其次,由于共同挪用公款属于犯罪集团或者犯罪组织的行为,其影响范围比较广,应当接受更加严格的惩罚。在判罚时,除了考虑犯罪个体的情况外,还需要考虑犯罪集团或组织的规模、成员人数、犯罪利润等因素,以此来决定罪刑的轻重。
综上所述,共同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需严惩不贷。必须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