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与国家机关有关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财物,或者编造或者瞒报公务上的费用,非法占有的行为。
而新刑九挪用公款指的是挪用1000万元以上的公款的情况,这在刑法中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这种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非常大,不仅会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而且也会引起广泛的不满和反感。
挪用公款的行为通常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流失和浪费,不仅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而且也会影响国家的经济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此外,挪用公款还有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和政治稳定,破坏公共信任和社会秩序。
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这种严重犯罪行为,不论其数额大小,都应该进行严惩。特别是对于新刑九挪用公款的情况,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量刑,最高可以处以死刑、无期徒刑、长期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以达到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目的。同时,也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预防和打击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