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在离婚或分居后,父母双方争夺孩子的教育、培养、生活及住所等方面的权力。虽然在父母离婚或分居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依法判予一方,并由这一方负责抚养和照顾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抚养权永远有效。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存在分歧,孩子已经达到法定年龄,可以自己选择在哪一方生活,这时候抚养权就不再起作用。
其次,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够履行抚养责任,比如不能够提供足够的生活资料和教育保障,或者对孩子进行了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虐待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重新获得抚养权。
此外,如果孩子长期居住在另一方的家庭中,而另一方却很少拜访或甚至根本没有拜访孩子,那么孩子会认为自己更亲近和依恋居住的家庭,而抚养权也可能会失去作用。
综上所述,抚养权并不是绝对有效的,要想让抚养权起到应有作用,父母双方需要共同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完善的教育保障,而不是只在离婚或分居时争夺抚养权,带着孩子对抗对方,忽视了孩子的真正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