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拆迁是指在政府和拆迁方之间签订一份协议,拆迁方同意自愿离开拆迁区,并在协议中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然而,协议拆迁经常伴随着强迫和威胁,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首先,协议拆迁背后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政府机关与被拆迁者的谈判实力不平等,导致较弱势的一方往往无法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被动接受政府的要求,迫不得已地签订了协议。
其次,协议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强制性和威胁性。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常常采取强行拆迁、催泪、驱赶等手段,对被拆迁者进行压迫,导致被拆迁者在协议中被迫签字。在签署协议前,政府机关还往往采取为难、恐吓等方式,让被拆迁者在协议中签署一些不利于自身的条款,甚至有时签署的协议都存在虚假陈述等欺诈行为,导致协议的违法性。
再次,协议拆迁中存在的弊端。协议拆迁中,政府和被拆迁者签署的协议,往往只有根据实地情况裁定拆迁的范围和补偿标准,而对于需要补偿的因素、交通运输、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都没有详细说明,在实施中常常会产生牵扯不清的后遗症,给当事人带来负面影响。
总之,协议拆迁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拆迁的法制性,加剧了政府与被拆迁者之间的矛盾,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民的权益。因此,应尽快解决协议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公民的权益,推动城市拆迁工作的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