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继承权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可以享受继承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会存在很多疑问和纠纷。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的继承权是与普通住房一样的。拆迁安置房是国家为了都市化进程和城市改造而提供的公益性住房,但其归属权是属于个人的,所以其可以被继承。同时,继承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缴纳相关的管理费用和物业费。
然而,拆迁安置房的继承却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首先,拆迁安置房的继承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比如在《继承法》中规定,身份不明或不存在继承人的遗产,将被归入国家所有,而拆迁安置房需要实名认证,所以不存在身份不明的情况。其次,在亲属关系的判定上也需要考虑到法律规定的限制。比如,如果继承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可能会被剥夺继承权。
此外,还有一些令人困扰的问题,例如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的承受人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进行转让,但其中涉及到的问题也需要谨慎处理。另外,拆迁安置房的继承还存在着继承顺序、拆迁安置房的状态和地区等多个因素。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继承权并非一定存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对拆迁安置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清晰的认识,同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才能在拆迁安置房继承中避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