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为了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等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离婚过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书。当一方离婚协议书已经起草好,另一方迟迟不愿签字或已经拒绝签字,此时便需要进行单方面寄送,以下是单方面寄送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步骤:
首先,书写完整的离婚协议书,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且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
其次,将协议书打印出来,签字并盖上公章或公证处证明。
然后,将协议书复印数份,并在复印件上写上“原件已发出”字样,并加盖公章或公证处证明,以备交给法院或公证处备案。
最后,使用快递公司寄送原件,并选择需签收、退回的快递方式,以保证本人收到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单方面寄送离婚协议书前,应与对方多次沟通,确定对方已收到协议书并明确知道协议书内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同时,在寄送前,也应咨询律师或公证处相关法律知识和流程,遵守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以免影响离婚协议的最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