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在离婚程序中的一定阶段才会被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期间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承担等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后签署的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时间可以在离婚程序的各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取决于当事人离婚程序的进展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一般来说,在离婚程序中,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点:
1、在离婚变成定谳前,由双方协商完成离婚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律师、人民调解员签字认可,这是最好的情况,这样不但可以避免耗费太多时间和成本,而且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也比较公平公正;
2、在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后,由当事人、律师、人民调解员签字认可,此时离婚协议主要分为两部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再以子女抚养为主,将另一部分的协议内容在子女抚养中作为附属物处理;
3、在诉讼审判程序中,由法院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协议拟定离婚协议书并签字认可,此时可以使协议书的安全性更高。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写作需要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因此时间也不固定。重点是要确认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真正合法可行,并将协议内容准确的写入合同,以避免后期出现任何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