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非法占用或使用公共资金或财物,这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如何对挪用公款罪进行定罪?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使用、收受、献给他人,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挪用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要对挪用公款罪进行定罪,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只有政府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才能构成该罪名;
2. 行为的不法性,即挪用公款违背法律规定,涉嫌侵犯公共利益,破坏国家财富;
3. 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是数额较大,如700万元,且数额越大、造成的损失越严重,定罪就越严厉。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定罪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轻罪、普通罪和重罪。700万的挪用公款行为,涉案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重罪”。
同时,判决挪用公款罪的因素还有很多,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在挪用过程中使用的手段、挪用公款所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等。在判决时,还需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确定罪名的等级及刑罚的程度。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挪用公款属于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公共利益和财产安全,对社会造成的损失难以衡量。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不能滥用职权,更不能触犯法律。基于此,对于挪用公款行为,应该依照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