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这样的罪行,法律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公共财物,挪为自己或者他人所有或者挪作非法用途,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我们需要知道的是:
1. 法定刑:挪用公款数量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公款数量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2. 动用公款的审批程序: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挪用公款必须有特别授权或者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
3. 区分错账和挪用:如果是由于非故意的错账行为而造成资金调拨不当,不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约定或者习惯不当,或者未尽审慎合理注意义务而产生错账行为,不属于挪用公款罪;
4. 追回挪用的公款:追回挪用的公款是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罪犯已经被判刑或者赔偿交出了赃款,公款也要被追回并纳入国家或者团体财务管理;
5. 挪用公款的登记:单位应当将收支款项登记在《财务账簿》和《财务凭证》,未经过《财务账簿》和《财务凭证》验证的单位收支文件和相关款项都不能作为证据;
6. 挪用公款还涉及到经济责任追究:如果在挪用公款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犯罪人应当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对于这样的罪行,我们有必要了解相关的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