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一定必须手写,但建议手写比较稳妥。
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协议必须手写,但实际操作中,很多离婚协议都是双方当事人手写签字的。这是因为手写离婚协议书有以下几个优点:
第一,手写离婚协议书能够加强当事人的约束力,降低纠纷风险。因为手写签字的协议书是经过双方认真协商、甚至到达妥协的结果,在双方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字后,表明双方对离婚的决定已经做到了充分的了解和知情,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和规定的情况下各执一词的纠纷风险降低了不少。
第二,手写离婚协议书有一定的证据力。因为人们手写书信的行为代表着对书信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以手写签字的离婚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据力,能够给后续的争议解决带来更多帮助。
第三,手写离婚协议书可以体现出当事人的诚信和志愿。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字、抬头和具体内容都能够体现出当事人的真切感受和态度,有利于发挥民事调解协议的普遍作用,减少过程中的误会和不必要的争吵。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电子版的协议书还是纸质版的协议书,都一定要经过双方认真阅读与比对,在确认协议内容无误后双方才可签署,避免产生后悔、误解等情况。如果有疑问或者对某些事情不能达成一致,应该您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可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或律师,利用其专业法律知识为您提供帮助和指导,以确保离婚协议过程顺利、公正、公平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