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孩子的成长和福利,因此需要高度重视。一些人可能会想先办理离婚,再通过法院判决获取抚养权。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下面我将详细阐述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如果选择先办理离婚,再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对孩子产生不可逆的心理损害。
其次,如果先办理离婚再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父母双方的协议或者认定抚养费。这样一来,就可能会有一方离开孩子的生活,这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也是不利的。如果先申请抚养权,在母亲或父亲未离开孩子的情况下,才能制定更细致的抚养计划。
最后,如果先离婚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会导致法律程序更加繁琐和复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和抚养权的审理,这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先办理离婚再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优先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和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