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在农村范围内划定的用于建造自住住房的土地,通俗点说就是农村土地上的自住房用地。在一般情况下,宅基地是不能卖的,因为宅基地法规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只能供农村户籍居民居住使用,并且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等。这是因为国家将宅基地作为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为农村居民提供住房的一项基本保障,在保障农村居民的生计和居所的同时,也保护了农村集体土地资源。
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随着城乡建设不断发展,有一些宅基地被滥用、挪用,一些农村户主未经审核就私自出售了自己的宅基地,这严重违反了宅基地使用的规定,也会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管理带来风险和隐患。
因此,在保障宅基地的基本功能时,容许一定的自由处置,出售宅基地需要得到农村集体所有权人的认可,必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批,需要保证出售宅基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影响没有恶劣影响。
总之,烟台农村宅基地不可以随意出售,在已经得到农村集体所有权人的认可和相关部门的批准审批后才能进行转让。任何违反规定的私下出售行为都是不被允许,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